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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阳光增收计划培训实施方案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2 16:36:05 字体: 【】【】【
 
 
 
 
 
 
 

 
湘乡残联字[2020]2号
 
湘乡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阳光增收计划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按照《湖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办法》(湘残联字〔2018〕25号)和《关于在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的通知》(湘残联字〔2017〕16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年度任务。本市残疾人2020年培训任务为302名,其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62人,创业培训40人,盲人按摩培训5人,自强技能人才培训17人,“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任务总量为240人。按照16-59岁农村残疾人人口数的原则,进行培训。 
  (二)任务指标优先满足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需求。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不低于50%。
  二、资金补贴标准及使用要求
  (一)所需资金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的标准,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统筹列支,省级以上负担50%,湘乡本级负担50%。
  (二)阳光增收计划补贴资金中用于实用技术培训的资金不得超过补贴资金的50%,用于生产扶持资金不得低于补贴资金的50%。生产扶持资金用于购置农资、种苗等实物,配发给受扶持的残疾人,不得直接发放现金。严禁向参加阳光增收计划的残疾人发放误工费、纪念品,超标准安排培训食宿。
  (三)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金中统筹解决,标准按培训内容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项目要求。按照省残联、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办法》(湘残联字〔2018〕25号)和《关于在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的通知》要求,认真筛选对象,明确具体帮扶措施,加强资金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到位。原则上往年已经接受过阳光增收计划帮扶的残疾人,不得再列为2020年度帮扶对象。
  (二)落实公示制度。初定2020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公告,疫情期间适当推迟。公示本年度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公示内容包括增收项目、承办机构、扶持方式、对象与人数、补贴标准等。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阳光增收项目要根据残疾人的需求,结合当地优势产业、重点产业项目、种植养殖习惯选定,依托当地就业扶贫基地(车间)、专业合作社、种养植大户、致富带头人进行,原则上不得在宾馆酒店举办阳光增收项目培训班。
  (四)实用技术培训与指导要采取基地直训、能人带徒、实地指导、职业资格补贴、电话视频服务等方式,分类实施。办集中培训班一般采取小班制,每个班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人,以一项技能为一期培训内容,不得以种植、养殖等大项为一期培训班,不得混合开班。集中培训班要将扶志教育作为培训必选内容。我市任务数在100人以上,原则上不得只实施一项技能的培训项目。
  (五)加强项目资料管理。要有项目实施对象花名册(必附联系方式,标注是否为建档立卡)、实用技术培训方案以及其它必要的资料;发放的种苗、化肥、饲料、设施设备等生产资料要有采购清单、残疾人签收凭据;后期服务要有实地技术指导、生产服务指导的相关记录。
  (六)推动阳光增收户入社、培育培养阳光增收典型。要积极引导阳光增收户加入当地相关的专业合作社,通过提高阳光增收计划的组织化程度,帮助残疾人提升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继续加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培养,开展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实施成效和先进典型。同时,筛选一批生产规模较大,发展能力较强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与周边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发挥致富示范户、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四承办机构
  湘乡市新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株洲市黄程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湘乡市新丰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湘乡市武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湘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