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残教就字〔2025〕21号、潭残通〔2025〕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市2025年拟进行居家托养服务的50名残疾人对象进行公示。
条件及要求:(一)、具有本市户籍;(二)、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三)、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的智力、精神和一、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人。公示时间为七天: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公示期间内,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请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反映,电话:56712109。
名单如下:
2025年度残疾人政府购买居家服务对象名单公示.xlsx